2016社會業餘巡迴賽
隊際聯賽報名辦法 (早鳥專案)
一、隊際聯賽組年度參賽資格
各參賽球隊所確定的選手大名單中最多為20名最少為12名選手組成,每輪比賽中,各隊必須在註冊的大名單中派出8位隊員參加比賽,其中男、女選手的數量不限,在本年度的分區賽、外卡賽和總決賽,代表球隊參賽的選手都必須出自該名單。
二、參賽選手均要符合下列幾項條件
1.民國78年(含)以前出生(滿25歲)業餘球友。
2.職業選手、專業教練謝絕參賽。
3.曾參加職業公開賽,未表明業餘身分者,不得參賽,最終資格由主辦單位認定。
三、隊際賽分組
球員須由年滿25歲之業餘球友組成,北、中、南各區預計10~12隊。
每名選手在本年度內僅能代表同一球隊參賽。
各球隊可在2016年8月1日前提出異動名單一次,人數不超過四人。
四、隊際聯賽組賽制介紹
本年度的隊際聯賽分為三個階段:
第一階段:分區賽(四人四球比洞賽在北中南各區進行,各區取分區積分累積最高前兩名)。
第二階段:外卡賽(四人四球比桿賽各區分區三,四,五名共九支球隊,取總桿總和最低兩隊)。
第三階段:年度總決賽(第一天四人四球比桿賽,第二天四人二球比桿賽各區分區前兩名和
外卡賽前兩名共八支球隊,取總桿總和)。
五、參加各分區賽的區域劃分
北區:新竹(含)以北,包含宜蘭。
中區:苗栗(含)以南,雲林(含)以北。
南區:嘉義(含)以南,包含花東地區。
六、參賽球隊的義務
各球隊需繳交新台幣四萬元會費。(早鳥專案:球隊於2015年12月15日前完成報
名繳費者可享會費三萬元)。
每場比賽每位選手需繳交各場次擊球費,以及$500元報名費。
各球隊的領隊、教練和選手有接受由大會所安排媒體的採訪義務。
各球隊必須按時參加大會所安排的各項正式活動,並在參加活動時統一着裝。
六、參賽球隊的權益
球隊冠軍獎金50萬、亞軍15萬、季軍5萬。
冠軍球隊可獲年度獎盃保存一年(國家工藝大師許朝宗陶藝作品)
各球隊若由企業冠名,將提供專題報導於博斯高球播出。